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异322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东莞理想电子有限公司、广州理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理想现代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挺、王婷:
本院在执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执行东莞理想电子有限公司、广州理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理想现代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挺、王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第三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变更其为本院(2021)粤0106执23992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3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变更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2021)粤0106执23992号、(2024)粤0106执恢12号案的申请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