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执异307

瑞丽市亨元珠宝有限公司、江火强、江芳芳:   

本院在执行刘梦申请执行瑞丽市亨元珠宝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梦申请追加第三人江火强、江芳芳为本案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3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追加江火强为(2023)粤0106991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2)粤0106民初11277号民事判决确定瑞丽市亨元珠宝有限公司的债务在9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二、追加江芳芳为(2023)粤0106991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2)粤0106民初11277号民事判决确定瑞丽市亨元珠宝有限公司的债务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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