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执异223

 

广州东方无线电厂广州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06执异223执行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变更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3)天法执字第57案的申请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O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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