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4)粤0106执8869号
申请执行人:徐晶晶
被执行人:广州铭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人(案外人):广州铭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750097.92元
发放依据:根据执行工作笔录,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将本案案款退回被执行人账户,后续案款分配问题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