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7183

广州法柏爵摄影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敏坪与被告广州法柏爵摄影有限公司、广州太古映画摄影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37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陈敏坪与被告广州太古映画摄影有限公司在2023418日至202362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驳回原告陈敏坪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陈敏坪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八月二日

 

 

 

联系人:王涵、王辉瑜 020-83008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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