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恢3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林贵彬、郑穗莲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恢33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林贵彬、郑穗莲

1、收款人(案外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19408.16

发放依据:优先债权

2、收款人(案外人):郑穗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46800

发放依据:预留唯一住房租金

3、收款人(案外人):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5760               

发放依据:本案司法拍卖辅助费

4、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056536.1               

发放依据:买受人杨敏玲补缴的土地收益款1025763.2元及土地契税30772.9

5、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76796.67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3执保2630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6、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39767.21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31241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7、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42449.08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5009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8、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61478.63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8582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9、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31081.09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5698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10、收款人(案外人):朱永侠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48146.43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39395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收款人(案外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24839.59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6332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11、收款人(案外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3015.04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610200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唐琦、林泽琼

联系电话:020-830067568300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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