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恢33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林贵彬、郑穗莲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恢3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林贵彬、郑穗莲
1、收款人(案外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19408.16元
发放依据:优先债权
2、收款人(案外人):郑穗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46800元
发放依据:预留唯一住房租金
3、收款人(案外人):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5760元
发放依据:本案司法拍卖辅助费
4、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056536.1元
发放依据:买受人杨敏玲补缴的土地收益款1025763.2元及土地契税30772.9元
5、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76796.67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3执保2630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6、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39767.21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3执1241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7、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42449.08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执5009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8、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61478.63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执8582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9、收款人(案外人):杨敏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31081.09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执5698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10、收款人(案外人):朱永侠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48146.43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3执9395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收款人(案外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24839.59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执6332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11、收款人(案外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3015.04元
发放依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6执10200号案参与分配本案房产拍卖款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唐琦、林泽琼
联系电话:020-83006756、83008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