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异330号
广东京兆时装有限公司、杜海秀、林燕娜、胡建华、广州丰盛时装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黄伟政申请执行广东京兆时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黄伟政申请追加第三人杜海秀、林燕娜、胡建华、广州丰盛时装商贸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执异33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杜海秀为(2022)粤0106执20270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1)粤0106民初18813号民事判决确定广东京兆时装有限公司的债务在4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二、追加林燕娜为(2022)粤0106执20270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1)粤0106民初18813号民事判决确定广东京兆时装有限公司的债务在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追加胡建华为(2022)粤0106执20270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1)粤0106民初18813号民事判决确定广东京兆时装有限公司的债务在4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追加广州丰盛时装商贸有限公司为(2022)粤0106执20270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1)粤0106民初18813号民事判决确定广东京兆时装有限公司的债务在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