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异267号
广州赤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荣花、左磊、陈震寰、李平、珠海赤道投资有限公司、姚荣芬:
本院在执行北京邦泰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赤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荣花、左磊、陈震寰、李平、珠海赤道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北京邦泰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姚荣芬为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执异2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北京邦泰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追加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