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18610号
杨晓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丽与被告杨瑞雪、杨晓涛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06民初18610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驳回被告杨瑞雪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本案的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杨瑞雪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