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2023)粤0106民初23748
广州自然形象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何宝英周海琦被告广州自然形象管理有限公司自然广州国际形象设计馆有限合伙)、伟牛广州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3)粤0106民初23748号民事判决书。现被告自然广州国际形象设计馆有限合伙)、伟牛广州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23748号案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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