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8094号
广州市迈至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河区分公司、广州市迈至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杨林与广州市迈至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河区分公司、广州市迈至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80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林撤回对被告广州市迈至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迈至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河区分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李敏周、钟晓杨 020-83008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