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4354号
 
广州鼎汇柠檬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深圳市赛卓塑业有限公司与广州鼎汇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广州鼎汇柠檬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同湘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同湘会饮食有限公司、胥刚、胥勇、胥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最新)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281415分在本院第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二十四
 
联系人:张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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