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4064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路宏健、廖竺蕊: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4064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路宏健、廖竺蕊
1、收款人(案外人):廖志均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26720元
发放依据:为两被执行人预留的唯一住房租金补偿款,两被执行人指定收款人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联系人:何晖辉、谢琪
联系电话:020-83008570、83008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