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 0106 执异 1094号
王志刚:
本院受理的本院刑庭移送执行王志刚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人甘静妮的复议申请书。请求:一、撤销(2023)粤0106执异1094号执行裁定书;二、中止对房产的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黄玉聪、陆婉怡 电话:020-83008523、8300671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1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