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9315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马倩

  收款人(案外人):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3916

  发放依据: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月明轩18202房已拍卖成交,按照相关规定,辅拍机构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收取的费用为13916元。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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