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民初13066

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江西购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6民初13066号民事裁定书。(2024)粤0106民初130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江西购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江西购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十七

 

 

联系人:符慧                电话:020-8300861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