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5021

李岳洪、肖丽: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4)粤01065021   

申请执行人:李岳洪

被执行人:肖丽

1、收款人(案外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0663

发放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614386号案提取本案执行款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联系人:陈策、萧韵琪

联系电话:020-830085278300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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