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1603号
广州启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 韦晶晶与广州启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1603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联系人:周海燕 黄结婵 020-83008772 020-8300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