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9814号
广州葳蒂斯健身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 何有富、王芳与广州葳蒂斯健身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9814民事裁定书,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四年十七
联系人:周海燕  黄结婵   020-83008772   020-83006832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