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异605号
深圳市磊高科技有限公司、罗华明:
本院受理广州市傲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6执异605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一、追加第三人罗华明为(2022)粤0106执6789号案的被执行人,第三人罗华明对深圳市磊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追加第三人罗华明为(2022)粤0106执6791号案的被执行人,第三人罗华明对深圳市磊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追加第三人罗华明为(2022)粤0106执6796号案的被执行人,第三人罗华明对深圳市磊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