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9779号
王红哲:
本院受理杭州美研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进加电子商务中心、王红哲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9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人:杨方舟020-8300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