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粤0106立8796号
肇庆星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广东天玑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伟洁、谢永略:
本院受理的广东银昇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肇庆星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广东天玑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伟洁、谢永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 2024年11月11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端、陈嘉宁 020-83006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