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8796

 

肇庆星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广东天玑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伟洁、谢永略:

本院受理的广东银昇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肇庆星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广东天玑达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伟洁、谢永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 202411111530分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端、陈嘉宁 020-8300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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