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执异561-562

丁中军、广东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赢洪贸易有限公司、张想

本院受理李明燕、郑信媚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6执异561-562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追加第三人张想为(2015)穗天法执字第1046号、(2014)穗天法执字第769号案的被执行人,第三人张想应对被执行人广州赢洪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O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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