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0144号
李苗、林友标:
原告余可泳诉被告广州曜一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宇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苗、林友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五日
联系人:张杳、叶泓 (电话:020-83006725)
地 址:广州市东圃明镜路1号天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