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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佳申请执行东导卫臣胜不动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2022)粤0106民初868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2)粤0106民初8680

    申请执行人:陈晓佳【(2023)粤0106执23706号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粤0106执18837号之一】

    被执行人:东导卫臣胜不动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市中粤鑫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收款人(案外人):陈晓佳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33081元。

发放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执23706号之一案参与分配得款

2、收款人(案外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7000元。

发放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执18837号之一案参与分配得款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符慧         联系电话:020-8300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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