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3985号
广州凯信餐饮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回响能量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新全与第三人广州凯信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6民初13985号民事上诉状副本等相关诉讼材料。上诉人广州回响能量餐饮有限公司诉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6民初13985号民事判决;2、请求法院依法改判上诉人广州回响能量餐饮有限公司无须支付被上诉人王新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7323.32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联系人:罗倩雯、魏莹菲 联系 电话:020-8300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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