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06执18146、22062号
潘佑诚、关楚洋、林炜、柯曼莱、陈皓锴...广州创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吕晓琳: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2)粤0106执18146、22062号
申请执行人:潘佑诚、关楚洋、林炜、柯曼莱、陈皓锴...
被执行人:广州创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吕晓琳
1、22-18146号案外人:关楚洋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97.95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22-18146号案外人:林炜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75.62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3、22-18146号案外人:柯曼莱
收款人:苏健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11.95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4、22-18146号案外人:陈皓锴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64.25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5、22-18146号案外人:刘曦远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42.87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6、22-18146号案外人:卢志豪
收款人:李小霞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31.83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7、22-18146号案外人:夏昊邦
收款人:谭慧丹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53.35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8、22-18146号案外人:李扬帆
收款人:潘会敏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310.02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9、22-18146号案外人:苏梓晴
收款人:谢婷婷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42.87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9、22-18146号案外人:黄胤杰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87.1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10、22-18146号案外人:王佑宁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73.29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11、22-18146号案外人:郭羿一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24.74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12、22-18146号案外人:曾嘉洛、曾嘉妍
共同收款人:罗秀媚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384.62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13、22-18146号案外人:王晓潼
收款人:陈云燕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83.23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14、22-18146号案外人:张津暄
收款人:章何娟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314.28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15、22-18146号案外人:张亦驰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99.09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16、22-18146号案外人:凌童、凌志
共同收款人:廖丽君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488.28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17、22-18146号案外人:冯祉铭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319.96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18、22-18146号案外人:范枳言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15.63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19、22-18146号案外人:易语宸
收款人:施云燕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306.03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20、22-18146号案外人:罗响
收款人:李德英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46.4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21、22-18146号案外人:朱浚铭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76.48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2、22-18146号案外人:郑浩杰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98.63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3、22-18146号案外人:伍思晴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24.97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4、22-18146号案外人:苏焕冰、苏正鹏、苏子琪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477.68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5、22-18146号案外人:何羽恒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94.46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6、22-18146号案外人:郝贤哲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85.75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7、22-18146号案外人:田奕星
收款人:田力文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90.32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28、22-18146号案外人:胡康正
收款人:李雯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92.94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29、22-22062号案申请人:陈梓铭
收款人:黎晓雯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24.4元
发放依据:申请执行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款项
30、22-22062号申请人:何玥瑶
收款人:徐雪仪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500.23元
发放依据:本院同一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款项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O二四年七月五日
联系人:朱琳
电话:020-8300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