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8371号
 
广州我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龙山诉被告徐燕及第三人广州我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83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王龙山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王龙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联系人:郝银清 020-8300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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