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7677号
王孟甄、着手成春(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再现初色(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詹博杰与王孟甄、着手成春(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再现初色(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月22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联系人: 柯苑瑜、陈佩颖 020-83006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