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0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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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翔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民古屋文化酒店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哆米艺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30945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本院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23)粤0106民初30945号民事判决书第十九页倒数第四行中的“天河区天河东路信成南街8号”补正为“天河区天河东路信成南街5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玺舜、宁静文 电话:020-8300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