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8233
广州市幸会有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陈芊与广州市幸会有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陈芊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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