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4145号
广州市浩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市路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浩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月26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三十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张斌、张重华 联系电话:020—8300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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