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6069号
李启勇:
原告潘亚诉被告李启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6069号民事判决书。裁定:本案按原告潘亚撤回起诉处理。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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