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8941号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与被告罗文广、罗小萍、第三人:王雪芳、第三人: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第三人: 广州恒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2024年9月5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符慧 何瑞雯 联系电话:020-8300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