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5217号
广州嘉华伟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陈宗术与被告广州嘉华伟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52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陈宗术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陈宗术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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