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7276号
刘浩权、浩兴(广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蒙军:
本院受理原告冼继兴诉被告刘浩权、浩兴(广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蒙军、广州天河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72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冼继兴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银清 020-8300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