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6执异639

广州市富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刘昌贞、利柏华:

关于谭大蓉、利志华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路支行与广州市富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刘昌贞、利柏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谭大蓉、利志华请求纠正本院作出的(2021)粤0106执恢118号执行裁定书的扣划金额。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执异639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谭大蓉、利志华的异议请求。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赵泽伦、周双020-830062948300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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