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民初14851

 

广州男婚女嫁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吕娜诉被告广州男婚女嫁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48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吕娜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吕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张伟、黄少君  电话:020-830088138300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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