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0348、10349、10362号
谷成坤、杨思益:
本院受理原告魏富园、黄春华、汪文霞分别起诉被告广州云盛人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谷成坤、杨思益服务合同纠纷,共三案,案件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0348号、(2024)粤0106民初10349号、(2024)粤0106民初10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戴桂娟、徐珮仪020-83008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