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790

邱煜周:

本院受理原告田全元与被告邱煜周、深圳市时代乳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邱煜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田全元支付202211月至12 月工资及提成差额3595元;二、驳回原告田全元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元,由被告邱煜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符嘉隽 020-8300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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