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民初3327

广州市凯尔卡顿酒店有限公司,广州市卡顿凯乐会娱乐有限公司:

原告黎永宁诉被告广州市凯尔卡顿酒店有限公司、广州市卡顿凯乐会娱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33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广州市凯尔卡顿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黎永宁支付拖欠20235月的工资2609元;二、被告广州市凯尔卡顿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黎永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000元;三、驳回原告黎永宁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州市凯尔卡顿酒店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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