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1、案号:(2009)天法执字第4860号
申请执行人:黄暮荣
被执行人:黄瑞赐
收款人:(2023)粤0106执11673号杨盛卿与黄瑞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7864元
发放依据:案款分配
收款人:(2009)天法执字第4858号黄暮登和黄瑞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7039元
发放依据:案款分配
承办法官: 王华睿 联系方式:020-83008826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年 6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