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11467号
深圳市兴发旺佳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辉诉被告兰富光、兰海云、潘伟基、朱益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兴支行、深圳市兴发旺佳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广东华越化工经贸有限公司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现兰富光、兰海云、潘伟基提起上诉,因无法向你(们)方送达上诉材料,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们)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七日内。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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