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0611368

广州市鼎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卫珍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鼎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鉴于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结案通知书(执行结案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并作结案处理,且已解除被执行人名下强制措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喻法官,联系电话020-8300685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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