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8706-8708

曹锦秀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支行与曹锦秀、麦嘉茵、向福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本院已作出失信决定书。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本院决定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十九

 

 

联系人:林嘉瑜 020-8300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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