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416号
广州天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罗发辈、巢力波:
原告庄艺菲与被告广州天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剑锋、广州天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罗发辈、巢力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向你方送达(2023)粤0106民初416号案件原告广州天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剑锋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民事上诉状,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民事上诉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张杳、叶泓 (电话:020-83006725)
地 址:广州市东圃明镜路1号天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