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3011号
冯移山: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伟诚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与广东东科诚达贸易有限公司、冯移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广东东科诚达贸易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无法向你送达上诉材料,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民二段婕妤、杨春霞020-830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