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3114号
广州汇润车易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吴贻明:
本院受理的钟绿辉与广州汇润车易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吴贻明、第三人郑少烁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4年7月31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人:段婕妤 李彩莲 020-83008597 020-830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