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2284号
湛江市科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魏雪与湛江市科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宏广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原告魏雪不服本案判决提起上诉,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