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3134

广州大纵体育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宇璇与被告广州大纵体育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33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梁宇璇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梁宇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王涵、王辉瑜 020-83008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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